项目建设档案管理办法
项目建设档案管理办法
为规范项目建设档案的管理,提高项目建设的质量和效率,保证项目完成后的档案管理和使用,根据《档案管理法》等相关法律法规,结合项目建设实际情况,制定了本项目档案管理办法。
一、适用范围
本办法适用于项目建设过程中的档案的管理。
二、档案的建立
项目建设过程中,应当建立项目档案,包括项目规划、设计、施工、验收等各个阶段的文件和资料。项目档案应当按照档案管理标准进行建立,包括项目规划档案、设计方案档案、施工档案、验收档案等。
三、档案的收集和管理
项目建设过程中,应当根据实际情况,收集项目各个阶段的文件和资料,并对收集的档案进行编号、分类、包装等处理。项目档案应当由项目建设单位进行管理,并保证档案的安全和保密。
四、档案的查阅
项目建设单位应当为项目建设人员提供档案的查阅便利,并确保档案的安全和保密。项目建设人员应当有权限进行档案的查阅,不得擅自泄露档案内容。
五、档案的销毁
项目建设完成后,项目档案应当经过鉴定后进行销毁,不得长期保存。
六、附则
本办法中下列用语的含义为:
“项目建设单位”指项目建设的发起单位,即项目的建设方。
“项目建设人员”指参与项目建设的各方人员,包括项目建设管理人员、技术人员、工人等。
“档案管理单位”指项目建设单位负责档案管理的单位。
本办法自发布之日起实施,如有不足之处,请予以指出,以便改进和完善。
项目建设档案管理办法
XX年XX月XX日