江苏省科研项目管理文件
江苏省科研项目管理文件
一、适用范围
本文件适用于江苏省内的科研项目管理工作。
二、项目申请与审批
1.1 项目申请
科研项目应当由科研项目申请人提出,科研项目申请人应当符合以下条件:
(1)具有相应的科学技术知识、能力和业务水平;
(2)具有独立法人资格;
(3)具有相应的资金和资源实力;
(4)能够承担本项目的研究任务。
科研项目申请人应当填写《江苏省科研项目申请表》,并提供相关证明材料。
1.2 项目审批
本项目应当经过以下程序审批:
(1)科研项目申请人向项目实施机构提交《江苏省科研项目申请表》和相关证明材料;
(2)项目实施机构对申请材料进行审核,并将审核结果告知科研项目申请人;
(3)项目实施机构根据审核结果提出项目建议,并将项目建议书报请相关部门审批。
相关部门应当自收到项目建议书之日起三十日内作出决定。
1.3 项目验收
本项目应当经过以下程序验收:
(1)科研项目申请人向项目实施机构提交《江苏省科研项目申请表》和相关证明材料;
(2)项目实施机构对申请材料进行审核,并将审核结果告知科研项目申请人;
(3)项目实施机构根据审核结果提出项目验收意见,并将项目验收意见报请相关部门验收。
相关部门应当自收到项目验收意见之日起三十日内作出决定。
三、项目管理
2.1 项目管理组织
本项目应当建立由相关部门和项目实施机构组成的项目管理组织,明确项目管理职责和任务,制定本项目的管理制度和操作规程。
2.2 项目管理计划
本项目应当制定详细的项目管理计划,包括项目研究内容、时间、进度、成本、资源、风险管理等内容。
2.3 项目管理控制
本项目应当建立严格的项目管理控制机制,包括项目预算控制、进度控制、质量控制、风险管理控制等。
四、其他事项
3.1 参考文献
(1)《江苏省科研项目管理规程》
(2)《科研项目申请与审批管理规定》
(3)《科研项目验收管理规定》
以上是江苏省科研项目管理文件的内容,供科研项目申请人和相关部门参考。