科研项目管理办法 党校
科研项目管理办法
为加强党校科研项目管理,提高科研项目质量,保障科研项目的顺利进行,现将科研项目管理办法予以公布。
第一条 为规范党校科研项目管理,提高科研项目质量,保障科研项目的顺利进行,制定本项目管理办法。
第二条 科研项目管理办法适用于党校科研项目的管理。
第三条 科研项目管理办法应当遵循科学、严谨、规范的原则,注重保护知识产权,提高科研项目的学术价值,促进党校学术发展。
第四条 科研项目管理办法应当明确科研项目的类型、等级、任务分工、预算、进度安排、风险管理等具体内容。
第五条 科研项目管理办法应当加强对科研项目的管理和监督,保证科研项目的真实性、可靠性和安全性。
第六条 科研项目管理办法应当明确科研项目的审批程序,包括项目申请、项目初稿审核、项目中期检查、项目验收等程序。
第七条 科研项目管理办法应当加强对科研项目的财务管理,保证科研项目的经费支出合法、规范、及时。
第八条 科研项目管理办法应当加强对科研项目的风险管理,避免项目风险对科研项目的影响。
第九条 科研项目管理办法应当加强与相关部门的沟通和协作,保证科研项目的顺利进行。
第十条 本管理办法自公布之日起施行。
科研项目管理办法
2023年2月18日