定型科研项目管理办法
定型科研项目管理办法
为加强定型科研项目的管理,规范科研项目的申报、评审、实施和评价等活动,提高科研项目的质量和效率,保障科学技术事业的发展,根据《中华人民共和国科学技术法》等相关法律法规,制定本管理办法。
一、适用范围
本管理办法适用于申报、评审和实施定型科研项目的活动。
二、项目申报
1. 项目申报条件:
定型科研项目应具有科学性、创新性、实用性和可操作性,符合科学技术发展趋势,对科学技术事业的发展有重要贡献。项目申报应包括项目概述、研究目的、研究方法、预期成果和实施计划等内容。
2. 项目申报流程:
项目申报分为初选、复选和评审三个环节。初选环节由申报单位根据申报条件进行申报,复选环节由评审专家对初选项目进行评审,评审结果将在指定时间内公布。最终通过评审的项目将获得批准文件,进入项目实施阶段。
三、项目评审
1. 项目评审条件:
定型科研项目的评审应遵循科学、公正、客观的原则,确保项目质量。项目评审包括项目概述、研究目的、研究方法、预期成果和实施计划等内容的评审。
2. 项目评审流程:
项目评审分为初评、复评和评审会议三个环节。初评环节由申报单位根据申报条件进行申报,复评环节由评审专家对初评项目进行评审,评审结果将在指定时间内公布。最终通过评审的项目将获得批准文件,进入项目实施阶段。
四、项目实施
1. 项目实施条件:
定型科研项目的实施应具备相应的条件,包括研究场所、设备设施、人力资源、资金支持等。
2. 项目实施流程:
项目实施分为研究阶段、实验阶段和成果推广阶段三个环节。研究阶段是指项目研究的实施阶段,实验阶段是指项目实验的实施阶段,成果推广阶段是指项目研究成果的展示和推广阶段。
五、项目评价
1. 项目评价条件:
定型科研项目的评价应依据科学、公正、客观的原则,确保项目质量。项目评价包括项目成果的质量评价、研究效益的评价和社会效益的评价三个部分。
2. 项目评价流程:
项目评价分为初评、复评和评价会议三个环节。初评环节由申报单位根据申报条件进行申报,复评环节由评审专家对初评项目进行评审,评价会议由评审专家和申报单位代表参加。最终通过评价的项目将获得批准文件,进入项目实施阶段。
六、其他事项
1. 定型科研项目的申报、评审、实施和评价等活动应遵守相关法律法规,不得违反国家法律、法规和规章的规定。
2. 定型科研项目的申报、评审、实施和评价等活动应遵循科学、公正、客观的原则,确保项目质量。
3. 各相关部门应按照相关规定,加强对定型科研项目的管理和监督,确保项目的质量和安全。
4. 各申报单位应按照相关规定,加强对定型科研项目的管理,确保项目的实施和评价等活动的顺利进行。
本管理办法自发布之日起生效,各相关部门和单位应按照相关规定,加强对定型科研项目的管理和监督,确保项目的质量和安全。