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        河南省物业管理条例

        河南省物业管理条例

        第一章 总则

        第一条 为了规范物业管理活动 ,提高物业管理水平 ,保护业主的合法权益,根据《中华人民共和国物业管理条例》以及其他有关法律、法规,制定本条例。

        第二条 河南省物业管理是指由业主大会授权物业管理企业对房屋及其附属设施、设备和信息安全进行管理和维护,提供公共服务的活动。

        第三条 本条例适用于河南省区域内的物业管理活动 。

        第四条 河南省政府应当加强对物业管理活动的领导和管理,制定相关政策和措施,促进物业管理的发展。

        第二章 业主和物业管理企业

        第五条 业主应当履行下列义务:

        (一)按时交纳物业服务费用;

        (二)按照物业服务合同约定,提供房屋及其附属设施、设备和信息安全 ;

        (三)协助物业管理企业履行管理和维护职责 。

        第六条 业主应当根据物业服务合同约定,选择物业管理企业。业主和物业管理企业之间的约定应当符合法律 、法规的规定 。

        第七条 业主大会由房屋的所有权人或者使用权人组成,在房屋管理活动中发挥重要作用。业主大会应当定期召开,听取物业管理企业的意见,作出决策。

        第八条 业主大会行使下列职权:

        (一)选举物业管理企业;

        (二)罢免物业管理企业及其工作人员;

        (三)决定物业管理活动中的重大问题 ;

        (四)监督物业管理企业履行管理和维护职责。

        第九条 业主大会的任期为三年 ,任期届满时,应当及时召开续会。

        第十条 业主应当根据物业服务合同的约定交纳物业服务费用。业主和物业管理企业可以在物业服务合同中约定预交物业服务费用的方式、时间等。

        第十一条 业主应当根据物业服务合同约定 ,提供房屋及其附属设施、设备和信息安全。

        第十二条 业主不得违反物业服务合同约定,擅自改变房屋用途或者擅自改变房屋结构,影响物业管理活动。

        第十三条 业主不得破坏或者擅自占用房屋及其附属设施 、设备和信息安全。

        第十四条 业主应当尊重物业管理企业的管理和维护职责,配合物业管理企业的工作 。

        第三章 物业管理活动

        第十五条 物业管理企业应当遵守下列规定:

        (一)根据物业服务合同的约定,提供相应的服务;

        (二)管理和维护房屋及其附属设施、设备和信息安全 ;

        (三)保护业主和房屋及其附属设施、设备和信息安全的合法权益;

        (四)遵守法律 、法规的规定,承担相应的法律责任。

        第十六条 物业管理企业应当建立健全物业管理制度和管理制度,加强对房屋及其附属设施 、设备和信息安全的管理和维护 ,提高物业管理水平 。

        十七条 物业管理企业应当为业主提供必要的信息和咨询服务,及时解答业主提出的问题。

        十八条 物业管理企业应当建立健全财务管理制度,按时收取物业服务费用,并加强对物业服务费用的管理和监控。

        十九条 物业管理企业应当建立健全安全管理制度和管理制度 ,加强对房屋及其附属设施、设备和信息安全的安全管理和保护。

        二十条 物业管理企业应当与业主和物业管理人员进行沟通,了解业主的需求和意见,及时解决业主提出的问题 。

        二十一条 物业管理企业应当遵守法律、法规的规定,承担相应的法律责任 。

        第四章 监督和处罚

        二十二条 河南省政府应当加强对物业管理活动的的监督和管理,制定相关政策和措施,促进物业管理的发展。

        二十三条 物业管理企业应当遵守下列规定 :

        (一)按照物业服务合同约定,提供相应的服务;

        (二)管理和维护房屋及其附属设施、设备和信息安全;

        (三)保护业主和房屋及其附属设施、设备和信息安全的合法权益 ;

        (四)遵守法律、法规的规定,承担相应的法律责任 。

        二十四条 业主和物业管理人员应当遵守下列规定 :

        (一)按时交纳物业服务费用 ;

        (二)按照物业服务合同约定,提供房屋及其附属设施、设备和信息安全;

        (三)协助物业管理企业履行管理和维护职责;

        (四)遵守法律 、法规的规定,承担相应的法律责任。

        二十五条 对违反物业服务合同约定 、违反法律规定、违反物业服务合同约定,影响物业管理活动,损害业主和房屋及其附属设施、设备和信息安全的行为,物业管理企业应当承担相应的法律责任。

        二十六条 对违反法律规定,破坏或者擅自占用房屋及其附属设施、设备和信息安全的行为 ,业主和物业管理人员应当予以制止,并依法承担相应的法律责任。

        二十七条 对违反物业管理规定的行为,政府应当制定相应的处罚措施,并加强对物业管理活动的监督和处罚力度 。

        第八章 法律责任

        二十八条 违反物业服务合同约定 ,业主不按时交纳物业服务费用的,物业管理企业应当催交;业主拒绝交纳或者按时交纳的 ,物业管理企业应当向人民法院起诉。

        二十八条 违反物业服务合同约定,业主和物业管理人员违反法律规定 ,影响物业管理活动,损害业主和房屋及其附属设施 、设备和信息安全的行为,业主和物业管理人员应当承担相应的法律责任。

        二十八条 违反法律规定,破坏或者擅自占用房屋及其附属设施、设备和信息安全的行为,业主和物业管理人员应当予以制止,并依法承担相应的法律责任。

        第九章 结论

        本条例的制定旨在规范河南省物业管理活动,提高物业管理水平 ,保护业主的合法权益,促进物业管理的发展。本条例应当遵守法律 、法规的规定,促进物业管理行业的发展,保障业主和房屋及其附属设施 、设备和信息安全的合法权益。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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