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        山东发文推进规范“属地管理”工作(山东省政府属地管理意见)

        鲁网·泰山财经2月16日讯(记者 李秀娟)为切实向基层放权赋能 ,减轻基层负担,近日 ,省委组织部、省委政法委 、省委编办就持续推进规范“属地管理”工作发布若干措施。

        发挥党建引领作用 。压实各级党委(党组)主体责任,把规范“属地管理”工作 、减轻基层负担作为加强党的建设的重要组成部分,纳入市县党委落实全面从严治党主体责任的年度任务安排,作为党委(党组)落实党建工作责任制的重要内容,列入党员教育培训计划 。充分发挥基层党组织战斗堡垒作用,广泛动员基层党组织和党员群众积极参与规范“属地管理”工作,不断拓宽“乡呼县应 、上下联动”信息渠道 ,夯实工作基础 ,丰富工作内涵。

        实行清单精细化管理。加强“属地管理”责任清单动态管理 ,2021年6月底前,各市要根据法律法规变化、部门职能调整、基层反映问题等情况,编制完成新的“属地管理”责任清单,重点补充完善公共卫生、生态环境、应急管理 、市场监管、社区治理 、民生保障等领域事项 。各县(市、区)要根据清单调整情况和具体工作情形,及时修订完善清单事项“施工图”“说明书”,逐项细化分解,进行颗粒化改造。对违法建设行为监管执法、占道经营(无证无照经营)行为监管执法等复杂事项 ,要制定工作模板,进一步细化工作流程和运行机制,确保统一规范 、简明清晰 、操作可行。

        与社会治理网格化工作衔接联动 。推动规范“属地管理”工作与社会治理工作共联共建 ,实现“属地管理”清单事项 、职责任务 、工作力量与社会治理网格“三融合” 。聚焦民生保障、执法监管、风险防控等重点领域,按照规定程序同步将“属地管理”责任清单中网格可承担的工作纳入网格服务管理清单,实现“两单”联动。各级网格化服务机构应配合相关职能部门开展规范“属地管理”工作 ,基层网格员应协助做好信息收集 、问题发现 、政策宣传、结果反馈等工作,做到网格化服务管理与规范“属地管理”工作衔接联动、有机融合。

        优化提升工作平台 。充分利用现有资源 ,实施“乡呼县应、上下联动”平台优化提升工程,原则上依托12345市民服务热线或社会治理网格化平台为载体,通过整合共享信息数据、增设平台功能模块等方式融合发展。各市应当结合实际,自行确定平台载体,建设市域范围内统一的“乡呼县应、上下联动”工作平台,实现市、县(市、区)、乡镇(街道)、村(社区)四级深度融合、一体运行。优化平台功能设置 ,重点加强信息收集、分办督办、考核运行模块设计,完善工作流程,形成手机APP事件上报 、平台流转分办、部门响应处理、网上考核评价全链条模式 ,实现并联推送、即时分办 、实时督办。在乡镇(街道)明确“呼叫员”,县(市、区)督查工作机构明确“督办员” ,县(市、区)相关职能部门明确“专管员”,夯实平台工作责任,推动平台从基层信息“传声筒”到解决问题“好帮手”转变。推动“乡呼县应、上下联动”平台向社区、网格延伸,建立健全“网格吹哨、分级响应、部门报到”工作机制,打通全链条的群众诉求解决通道,努力把矛盾化解在基层、纠纷调处在基层、诉求解决在基层 。

        强化乡镇(街道)“话语权” 。2021年6月底前,各市、县(市 、区)要按照重心下移、权责一致原则 ,制定赋予乡镇(街道)对县(市 、区)职能部门及其派驻机构的考核评价权、对派驻机构负责人的人事考核权和征得同意权、对公共事务的综合管理权、规划参与权、区域内重大决策和重大项目建议权的具体实施办法,强化乡镇(街道)对县级职能部门及其派驻机构的评价力度。健全完善与乡镇(街道)职责相适应的考核评价体系,提高对乡镇(街道)公共服务覆盖率和群众满意度的考核比重 ,逐步取消街道招商引资、协税护税等考核指标,禁止对乡镇(街道)承担配合责任的事项进行考核。县级职能部门在研究制定、推进实施涉及乡镇(街道)辖区内群众利益的重大决策、重大项目及编制实施国土空间总体规划、专项规划、详细规划时,应充分征求乡镇(街道)意见。

        推动管理重心下移 。建立健全乡镇(街道)机构“一对多”“多对一”的制度机制,理顺与县级职能部门的工作对接 、请示汇报和沟通衔接关系。要依托乡镇(街道)综合执法办公室 、便民(党群)服务中心、综治中心(网格化服务管理中心)等综合性机构或平台,对乡镇(街道)和县级职能部门派驻机构承担的职能相近、职责交叉和协作密切的日常服务管理事务进行归类,通过完善机制、整合力量 、集中办公等方式,探索由乡镇(街道)统一协调指挥 。相关派驻机构人员日常管理可由乡镇(街道)负责 ,考核考评 、办公经费 、福利待遇等同步交由乡镇(街道)管理 ,逐步实现由条块分割、单打独斗向乡镇(街道)统筹领导 、相互协同转变 。

        规范开发区“属地管理”工作。各市要及时编制完善开发区代管乡镇(街道)“属地管理”责任清单,厘清开发区管理机构、相关职能部门与乡镇(街道)的职责关系。纳入全省开发区体制机制改革创新范围的 ,要与编制开发区剥离社会事务管理职能目录做好衔接。健全完善开发区管理机构与所在县(市、区)和乡镇(街道)协调配合、定期会商等工作机制 ,推动“乡呼县应、上下联动”机制向开发区延伸。

        加强组织领导。各市、县(市、区)要健全完善“乡呼县应、上下联动”工作领导协调机制 ,加强对规范“属地管理”工作的组织领导,定期查摆梳理突出问题和薄弱环节,研究改进工作思路举措,及时宣传推广典型做法,实现精细化指导 。结合基层观测点蹲点调研制度,每市确定3-5个乡镇(街道)作为工作联系点 ,跟踪监测规范“属地管理”工作推进落实情况,适时对清单事项、平台运行机制、呼叫和响应程序权限 、考核办法等作出调整,切实提升规范“属地管理”工作成效 。

        来源 : 鲁网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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