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        扬州社科项目管理办法

        扬州社科项目管理办法

        为加强扬州社会科学项目的管理 ,提高项目质量和效率,保证项目的顺利进行 ,扬州大学社会科学处制定了《扬州社科项目管理办法》。

        一、项目定义

        扬州社科项目是指扬州大学社会科学处组织申报、评审 、管理和监督的社会科学研究项目。

        二、申报条件

        1. 申报人应为扬州大学社会科学处认可的教师或学生。

        2. 申报人应具有博士学位,且在一个学科领域开展至少一项独立研究的能力的研究人员。

        3. 申报人应在扬州大学从事教学或研究工作,并取得一定的研究成果。

        4. 申报人应具有良好的学术道德和职业道德,遵守学术规范和科研诚信。

        三、申报程序

        1. 申报人应填写《扬州社科项目申报书》 ,并提供必要的资料和证明材料。

        2. 扬州大学社会科学处将对申报人的资格和项目内容进行初步审核,提出审核意见  。

        3. 申报人应依据审核意见,修改申报书,并提供必要的补充材料 。

        4. 扬州大学社会科学处对申报材料进行审核和评审,提出项目建议和资金支持意见。

        5. 申报人应依据资金支持意见,修改项目计划和论文,完成项目研究 。

        四、项目管理

        1. 扬州大学社会科学处对社科项目实行集中管理 ,建立项目库,对项目的申报、评审、实施、结项等实行统一管理。

        2. 扬州大学社会科学处对社科项目实行定期评估,及时发现问题,加强管理。

        3. 扬州大学社会科学处对社科项目实行监督和审计,确保项目质量和效率 。

        五 、资助方式

        1. 扬州大学社会科学处对符合条件的社科项目提供资金支持,资助金额视项目规模和难度而定 。

        2. 扬州大学社会科学处对社科项目提供论文资助,资助金额视论文质量而定。

        3. 扬州大学社会科学处对社科项目提供实验资助,资助金额视实验规模和难度而定 。

        四、其他事项

        1. 社科项目申报人应严格遵守《扬州社科项目管理办法》,按照项目管理要求,认真开展研究工作 ,保证研究成果的质量和可靠性 。

        2. 社科项目申报人应积极与扬州大学社会科学处沟通,及时汇报项目进展和成果,以便更好地完成项目研究。

        3. 社科项目申报人应重视项目质量和效率 ,努力提高研究成果的学术价值和社会影响。

        扬州社科项目管理办法的制定,为社科项目的申报 、评审和管理提供了制度保障,有利于推动扬州社会科学事业的发展 。

        希望扬州大学社会科学处的领导和同事们 ,认真遵守《扬州社科项目管理办法》 ,加强社科项目的管理,提高社科项目的质量,为扬州社会科学事业的发展作出更大的贡献。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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